稳字当头,发展混合所有制
发布时间:2015-09-25    浏览次数:1886

【新闻来源:中国政府网】

 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启动。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多项内容中,混合所有制改革直接涉及产权。对于这样一项调整利益格局、重构利益分配的深度变革,“稳”是第一位的要求。

    混合所有制改革,方向必须持正。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为了让国有经济与市场经济更好地结合,使基本经济制度运行更加有效;是为了让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是为了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一混了之”“为混而混”,不能理解为只是让非国有资本单向地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非公有资本投资主体可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国家也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资本,最终要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繁荣,推动我国经济迈向中高端。

    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可操之过急。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施策、因业施策、因企施策,坚持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成熟一个推进一个。要区分“已混合”“宜混合”等不同情况,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集团公司层面,在国家有明确规定的特定领域,坚持国有资本控股。改革推进过程中,要细化配套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加强监督管理。特别是其中的员工持股,更要试点先行,在取得经验基础上稳妥推进。

    混合所有制改革,底线要牢牢守住。深化国企改革,不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不能把国有企业改革变成一部分人牟取暴利的机会。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规范、透明,有序操作,做到规则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强化交易主体和交易过程监管,防止暗箱操作、低价贱卖、利益输送、化公为私、逃废债务。特别是国有资产定价这个关键环节,必须建立有效机制,防止贱卖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只有这样,改革才能顺利推进,并获得充分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