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科技创新撑起中国经济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6-02-19 浏览次数:3558
【新闻来源:中国政府网】
“供给侧改革工具包”再添新工具。2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为了更好发挥科技创新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支撑和促进作用,国家将出台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会议确定,鼓励国家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通过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等方式,向企业或其他组织转移科技成果,并享受以下政策,以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科技创新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发展战略的成败,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其中,“创新发展”被排在首位,这体现了中央以创新理念引领“十三五”时期我国社会发展的战略思维。
近年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直是热点话题。李克强总理曾多次在公开场合发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强调万众创新的“万众”也包含科学家、科技工作者,他们的成果需要转化。要让科技人员以自己的发明创造合理合法富起来,激发他们持久的创新动力。正因如此,中央高度重视打通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通道,部署和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改后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并于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最近9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中至少有4次议题涉及科技创新,其中2月1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一揽子措施。
尤为注意的是,2016年初,国家层面在科研领域的重要布局和改革便陆续启动。比如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批重点研发专项指南,国务院促科技成果转化,以及将组建国家实验室等。此外,近期多个省市也相继推出措施,结合高校改革,破除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
可以看出,中央对于创新创业的高度重视以及创新创业对于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意义。结合当前的经济转型来看,中国对科技创新及产业应用的要求极为迫切,今后科技体制改革的突破方向,将会向科技创新以及形成产业能力倾斜。正如会议所言,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对于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诚然,目前我国科技创新、技术进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效,不过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亟待加强和改进。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原部长李毅中透露的一组数据很能说明问题:我国研发投入在国家层面和GDP的比例为2.1%,比北欧一些先进国家的3%至3.5%还差得比较远。相对来说,企业研发投入更加不足,我国规模以上企业经济投入占销售比例为0.9%,而发达国家一般平均都在2%或者2%以上。在统计的36个工业行业里,其中高于平均值0.9%的仅占1/3,与国际优秀同行相比仍然有差距。科技成果转化不够,贡献率有待提升。中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1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40%的水平;专利技术交易率只有5%,真正实现产业化则不足5%。我国在核心技术、关键技术上对外依存度高达50%,高端产品开发70%技术要靠外援技术,重要的零部件80%需要进口,一些关键的芯片甚至是100%进口,其花费远超过原油进口。
事实告诉我们,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应该瞄准科技创新。可以看到,2015年中国经济增速创下25年以来新低,传统制造业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已经略显乏力,但以创新型中小企业为代表的新经济已经蓄势待发,尽管有些行业和企业还处于萌芽状态,但它们已经充分显示出了增长的活力和潜力。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衡量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指标,研发投入正日益受到地方政府重视,许多省区市已经将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指标写入了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
众所周知,发展科技创新离不开优良的制度环境、先进的技术知识、集聚的人才优势和强大的财政扶持。特别是对于初创小微科技企业而言,其与生俱来的脆弱性与中国市场环境建设的相对滞后,决定了这些“星星之火”在发展的原始阶段均在不同程度上需要政府的协助与扶持。为了使科研投入更多地转化为实用的科技成果,政府除了要围绕激励企业创新来完善金融、税收、价格、财政、知识产权等管理政策,增强企业创新内生动力,积极研究提高财政科技支出用于企业比例的措施,也需要从改革科研经费分配体系、打击科技腐败等方面着手。
除此之外,还需考虑一些市场条件和社会成本。也就是说要引领全社会构建一个适于创新创业的环境。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进一步简政放权,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其次,提供创新创业公共服务,既可以通过自身建设“双创”服务团队,也可以选择与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合作;第三,要提供一个相对完善的创业投融资体系,解决初创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地方政府还需要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不能干涉企业经营发展的具体过程,将这一过程交给市场调节。